步步高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收监管函,又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
7月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或“公司”)的监管函。监管函称,步步高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亏损254,361万元。步步高业绩预告预计的净利润与经审计净利润差异较大,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7月7日,步步高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湘潭中院送达的《通知书》,称龙牌食品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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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监管函截图
监管函称,2023年1月16日,步步高披露《2022年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亏损130,000万元—195,000万元。2023年4月28日,步步高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亏损254,361万元。步步高业绩预告预计的净利润与经审计净利润差异较大,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
步步高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和第5.1.3条的规定。深交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深交所提醒步步高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7月7日,步步高发布公告,公告称,7月7日,公司收到湘潭中院送达的《通知书》,称龙牌食品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同时,因龙牌食品认为公司具备预重整的条件,一并向湘潭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龙牌食品认为,公司虽然已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但作为湖南消费零售业务的龙头企业之一,具有重生和挽救的可能。公司能否进入重整或预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步步高7月7日公告截图
公告称,申请人和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27日、2022年7月12日签署《购销合同》及《综合服务协议》《合同申报简表》等相关附件协议,约定申请人向公司提供货品,由公司在相关门店销售。申请人依约向公司提供了货品,并和公司办理完成相关结算手续,对公司应当支付的货款进行确认,但公司未如约向申请人支付货款。截至2023年3月16日,公司拖欠申请人货款共计3,642,214.06元。
公告透露,如果湘潭中院依法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临时管理人将在预重整期间启动债权申报与审查、审计及资产评估、招募投资人等工作,并与广大债权人等进行沟通和征询意见。湘潭中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湘潭中院受理申请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进入重整程序。法院将依法指定管理人,管理人或公司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债权人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
公告表示,根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同时根据实践案例,为了增加重整成功的可能性,提高重整效率,可以提出预重整申请。
申请人认为,公司资产优质,如能够盘活,充分释放价值,将为公司提供利润增长点,有利于公司扭亏,重回健康经营轨道,且公司所处的消费行业是保障民生的基础行业,具有发展前景,具有挽救的价值。
公各称,重整不同于破产清算,是以挽救债务人企业、恢复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为目标的司法程序。公司在超市、百货等业务领域深耕多年,具有丰富的经营经验,在湖南、广西等地零售市场占有较大市场份额,且在前期的发展中已整合了一批稳定的供应商企业,建立了完善的供应链体系,如能够通过重整解决流动性问题,对资产、负债和经营业务进行合理调整,卸下债务负担,优化经营方针,将有助于公司盘活资产,恢复正常营运,继续和供应商开展合作。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在法院审查重整申请期间,公司董事会将依法配合法院对公司的重整可行性进行研究和论证,同时确保生产经营稳定进行。若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董事会将依法主动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重整工作,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争取多方支持,以期实现重整工作的顺利推进,努力促成公司基本面的根本性转变。与此同时,公司将严格依法推进相关工作,在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下妥善化解债务风险,依法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读创财经综合
审读:喻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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