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药房未凭处方售处方药被立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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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8月11日消息(记者 蒙健)早在2021年,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单方制剂由非处方药转换为处方药,按处方药管理,需凭处方单才可购买。然而,海口华健华荣滨涯大药房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氢溴酸右美沙芬片”,且最多一次性销售过20盒给他人。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药房予以警告并处罚。
今年7月6日,有市民举报反映称,龙华区三叶西路华健华荣滨涯大药房一次性出售三百元的氢溴酸右美沙芬片给市民。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海口市公安局工作人员来到滨涯新村的海口华健华荣滨涯大药房,在该药的计算机系统药品管理出入库记录板块中查到购进上述药品“氢溴酸右美沙芬片”出入库记录,未查到相关药品的销售记录,现场未查到销售上述处方药的处方单或销售处方药的登记。
该药房负责人承认曾最多一次性销售过20盒给儋州市的使用人员,并承认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氢溴酸右美沙芬片”230盒的行为。
记者了解到,氢溴酸右美沙芬单方制剂属于中枢性镇咳药,主要剂型有片剂、胶囊剂、口服液体制剂等。氢溴酸右美沙芬单方制剂在过量服用后,容易产生精神错乱、兴奋、视幻觉等症状。因其安全性问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21年12月16日发布的2021年第151号公告中,已将氢溴酸右美沙芬单方制剂由非处方药转换为处方药,按处方药管理。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海口华健华荣滨涯大药房未建立真实完整药品购销记录,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氢溴酸右美沙芬片”的行为,违反了我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近日,该局依法责令该药房改正违法行为,对其未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销记录的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同时,对其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予以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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